A Coaching Power Tool created by Liu Dong 刘东
(高管教练、企业教练、生命教练, CHINA 中国)
弗洛伊德曾提到人格的三个层面,本我,自我,超我。本我以原始的冲动和欲望为主,遵循“快乐原则”,即以欲望的满足和最大程度的快乐为最大目标。超我是社会道德层面的内化,里面都是一些崇高的信念与高尚的行为准则,即遵循“道德原则”。而自我则是介于本我和超我之间的一个中介,它负责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,遵循“现实原则”,即要让本我的冲动在超我允许的范围内,尽可能地得到满足。
本我,自我,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人格。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他们之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。将此三个层面延伸开来,我们可以将人们的行为方式定义为“想怎么样、该怎么样、能怎么样”,或者“想做什么、该做什么、能做什么”等等,简称“想……、该……、能……”。
本我延伸为“想……”:当人们“想”进行一件事情,满足个人的兴趣、追求、梦想,追求快乐与价值趋利避害,这时对结果有憧憬,有预期,过程也会愉悦,做想做的事是快乐的。超我延伸为“该……”:源自对环�